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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修订工作说明

来源:物理课程标准修订组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2-11  浏览:次  星级:  下载权限:点券[点击下载]

  一.实施调研及国际比较概述

  1.调研规模及专题

  (1)问卷调查

  在2003年大范围问卷调查的基础上,2007年再次进行 了大范围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一线骨干教师、教研员等。2003年调查市县级实验区17个,其中物理被试有252人;2007年调查了29个省,其中物理被试有2895人。调查内容:主要涉及《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的理念性质思路、课程目标、科学探究及案例、内容标准、实施建议等。比较可知,相对2003年而言,2007年的问卷调查有如下特点:

  调查群体:范围更大,人数更多,实验时间更长

  问卷设计:问题更深入,更有针对性

  调查与被调查者:更理性,更富经验

  (2)深度访谈

  初中物理课标修订组的老师通过各种方式对《课标》进行了访谈调查。如:

  中科院研究员赵恩广先生主要调查对象有:中科院、南京大学,吉林大学等学科专家;

  原课标研制组西南大学廖伯琴老师主要调查对象有:江苏(南京、盐城)、宁夏(兴庆、西夏、固原)、广东(英德、中山、南海、东莞、佛山、顺德)、辽宁(长春、阜新、大连、抚顺)、山东(济南)等地的中学老师及教研员;

  福建省普教室主任陈峰老师主要调查对象有:福建省(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坪、宁德、莆田)中学教师、教研员等;

  安徽省教科所前所长何润伟老师主要调查对象: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 ,华东地区物理教材编写组的老师;

  人民教育出版社彭前程老师主要调查对象:北京,天津,教材编者、大学教授、中学特级教师等。

  2.调查主要结论

  在2007年的调查中,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对于课程基本理念和设计思路,19.3%的老师非常认同,67.9%比较认同;

  对于“知识与技能”课程目标的描述,51.7%的老师认为好,40.9%认为较好,对于“过程与方法”课程目标的描述,44.1%的老师认为好,44.6%认为较好,对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课程目标的描述,41.8%的老师认为好,42.0%认为较好;

  关于科学探究能力的基本要求,11.2%的老师认为太高,50.2%认为较高,37.8%认为合适,对于“科学探究实例”,21.9%的老师认为很好,52.9%认为较好,24.4%认为一般;

  在“内容标准”的科学内容中,对科学内容的整体感觉(物质、运动与相互作用、能量三个主题合为一体),51.5%的老师认为有难度,45.4%认为难以适中;当分主题调查时,对于“物质”的要求,68.6%的老师认为适中,27.0%认为偏难,对于“运动和相互作用”的要求,64.3%的老师认为适中,28.0%认为偏难,对于“能量”的要求,64.8%的老师认为适中,28.1%认为偏难;当问及具体知识点时,要求增加知识点的不少。

  对于“教学建议”,77.6%的老师认为有利于拓展教师视野,转变观念,56.9%的老师认为有利于反映学生要求,调动学生学习兴趣,53.4%的老师认为能促进学生自主探究、合作学习、改善学习方式;对于“评价建议”,67.7%的老师认为能引导教师真正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57.6%的老师认为能促进学生主动学习,47.1%的老师认为能使老师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业成就,27.7%的老师认为能使评价具有操作性;对于“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9.6%的老师认为可行,50.1%的老师认为比较可行。

  综合2003年、2007年的问卷调查及深度访谈调研结果,总体讲有如下结论:

  (1)认同课程性质、理念及思路,建议调文字表述;

  (2)认同三维课程目标,建议调文字表述;

  (3)认同科学探究内容,建议适当增加实例,适当降低要求;

  (4)认同内容标准的一、二级主题,对于三级主题的内容条目有老师认为适中、有老师认为较难、有老师希望增加;

  (5)认可教学建议、资源开发建议、教科书编写建议等,建议加强评价建议的操作性。

  3.国际比较概述

  对美国、加拿大安大略省、英国、芬兰、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新西兰、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马来西亚、韩国等十几个国家(或地区)的科学课程标准(含物理课程标准)再次进行了比较研究。在这些国家中,除个别国家在初中开设的是物理课程外,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在初中开设的皆是综合科学课程。通过对这些国家的相应课程比较研究,可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1)注重科学探究能力培养

  各国(地)普遍重视科学探究,有些国家(或地区)甚至明确地把科学探究作为内容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如,美国国家科学教育内容标准中的“作为探究过程之科学”强调了进行探究所需要的能力和培养对科学探究的理解力,其科学教育评价标准给出的实例之一即为“测试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加拿大安大略省初中科学课程标准明确阐明了思考和探究技能的三大方面和四级水平,同时对学生“发展探究与交流的技能”提出了具体期望;英国国家科学课程在“实践和探究的技能”维度提出学习要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科学课程纲要把“实施探究的技能”与“知识理解”归入同一个框架内,并把技能分解为13个要素,对每个要素都提出了学习结果要求;新西兰科学课程标准特别注重学生的探究活动,一至八级学习水平的成就目标和学生预期学习经历描述中包含了探究活动建议;新加坡科学课程纲要第一个学习主题“科学与技术”下的第一个分题从“知识、理解与应用”、“能力与过程”、“道德和态度”三个维度对“科学探究”做出表现水平的规定;香港特区科学课程纲要在课程第一单元“科学入门”中提出的主题之一即为“进行简单的科学探究”,该主题下的延展内容则为“设计和进行简单的科学探究”;从韩国科学教育国家标准中,也可以看出从小学、初中的科学到高中的物理皆强调科学探究,其初中科学的内容由知识和探究两部分组成。

  (2)内容纳入关注共性、体现个性

  要求的核心内容相似。比较研究不同国家的(或地区)的科学课程标准,可知在科学内容主题设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要求掌握的物理核心内容有一定相似性。

  美国国家科学课程标准中与物理有关的一级主题为:物质、能量传递、力与运动;美国南卡罗莱纳州:力与运动、能量守恒、地球和空间系统、波;英国:KS3学段对应物理主题为:能量、电和力,KS4对应的物理主题为:能量、电与辐射;芬兰:力与运动、振动和波、热、电、自然结构;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能量、力、力与运动、物质;新加坡:测量、能量、相互作用;中国香港:能量、物质的粒子观、电的使用、太空之旅、环境的察觉、光颜色和光谱以外;中国台湾:地球的环境、物质的组成与特性、改变与平衡、交互作用、生活中的科技;马来西亚:物质、能量(能源和热)、力与运动、生活中的能量(电和磁)、天文学和空间探索。由统计可知,各国(地)物理内容一级主题中“能量”、“力与运动”、“物质”较为常见,有“能量”主题的国家(或地区)占78%,有“力与运动”主题或“物质”主题的国家(或地区)占56%。各主题下的学习内容选择突出了基础性,注重了核心知识点纳入。

  深度与广度有差异。虽然各国(地)物理学习核心内容是相似的,但内容要求的深度则存在一定差异。在与力有关的主题下,新加坡、中国香港、马来西亚、韩国普遍引入“重力”概念;而美国佛蒙特州、英国、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均引入“万有引力”概念。在与运动有关的主题下,美国佛蒙特州、纽约州、爱尔兰、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均对“加速度”提出概念学习要求;美国佛蒙特州、爱尔兰科学课程高级水平对“速度”提出概念学习要求;而有些亚洲国家(地区)则仅引入“速率”概念。此外,不同国家(地区)课程标准对学习内容的规定也有差异,从而使课程内容要求的弹性不同。美国佛蒙特州、南卡罗来纳州、中国台湾、马来西亚等国(地)课程标准文件未对物理学习内容做任何区分,内容弹性较小。而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学生则可以根据职业预期,在9年级选择学术性课程内容或应用性课程内容进行学习;爱尔兰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出了附加学习内容要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对普通学生、学有余力的学生及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分别提出不同的学习内容要求。不少国家对课程内容的要求有弹性,学生或教师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能力和兴趣等做出相应选择。

  (3)内容要求的表述不同

  综观各国(或地区)国家(科学)课程标准,可见其对物理学内容要求的表述方式有一定差异。

  关于行为动词:除少数国家在内容要求中没有使用行为动词外(如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和中国香港初中科学课程纲要等),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对物理学内容的要求皆使用了行为动词,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就“能量守恒”主题提出要求为:“识别情境或现象中不同形式的能、使用模型描述不同形式的能┄┄”;马来西亚对学生学习结果提出要求:“说出力是推或拉;解释力的作用效果;解释力的不同类型”等等。通过行为动词,对物理内容的要求更加清楚,更加具有层次。如芬兰、中国台湾、英国、新加坡、加拿大安大略省、新西兰、韩国等亦使用了行为动词。

  关于知识内容的陈述:不同国家的课程标准在对所要求的知识内容的陈述方面存在不同的类型。有的是用陈述句的方式将所要求的知识内容表述出来,如美国科学教育课程标准中,在5-8年级物质科学内容标准“运动和力”主题下,有这样的要求:“如果有多个力沿直线作用在同一个物体上,那么这些力会根据其方向和大小互相加强或互相抵消。不平衡力会改变物体的运动速度或运动方向。”从中可见,课程标准中将对科学知识的要求用句子的形式表述出来,而且呈现的是关于概念和规律对应的内容。还有的国家(地区),对物理学内容要求是以知识点的方式呈现的,例,我国香港特区在对初中物理内容提出要求时,只列出了知识点,如对于“能量的形式”这个主题,罗列了“热能、光能、声能、动能势(位)能、化学能、电能”等知识点。另有的国家(地区),对物理学内容要求,是以行为动词加上知识点的方式呈现的,例,芬兰在对初中物理内容提出要求时,是这样陈述的:“理解简单机械装置比如杠杆的作用原理,了解机械装置的应用及其不同的构造。”

  关于不同水平:英国和新西兰科学课程标准文件以较概括的分级水平来描述学生的成就目标。英国国家科学课程标准中有关初中学生成就目标的表述以第四级到第八级水平和一个优异水平来呈现;加拿大安大略省科学课程标准对学生在科学中的四类知识与技能(知识与理解、思考和探究、交流、应用)提出成就目标要求时也以四级水平进行;新西兰科学课程标准对科学内容也提出逐渐提高的八级水平要求,中一在3级与4级水平之间,中二达到4级水平,中三在4级与5级水平之间。

  二.修订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修订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在本次修订中,主要参考的修订依据为以下几类:(1)各类调研结果;(2)国际比较结果;(3)不同学科间的沟通;(4)学生发展需求及时代进步趋势等。在这些修订《标准》的参考依据中,尤其关注对课改实验区一线老师的调研反馈结果。

  修订《标准》的指导思想应是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大方向,有利于学生的科学素养提升,有利于学生应对未来社会的挑战,增强《标准》的指导性、规范性,加强《标准》的可操作性与可评价性。

  根据调研结论可知,一线老师总体认同课标,建议完善性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修订的基本原则:继承与调整,完善性修改。在修改中,注重继承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课程基本理念、课程标准整体结构;注重在改进中适当增加案例、规范内容标准行为动词、修改实施建议、推敲文字表述。

  《课标》含四部分内容,分别为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关于这四部分的修改原则如下:

  第一部分 前言——主要调整表述;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主要调整表述;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增加案例,规范行为动词,适当调整内容条目;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主要修改教学建议、评价建议。

  2.修订过程的说明

  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修订组主要成员:甘子钊(北京大学物理学院教授、院士),赵恩广(中国科学院理论所研究员、博导),廖伯琴(西南大学物理学院教授、博导),陈峰(福建省普教室主任),赵保钢(西南大学物理学院教授),彭前程(人民教育出版社物理室主任),何润伟(安徽省教科所前所长,中学物理特级教师),黄恕伯(江西南昌三中物理特级教师),冯爽(北京教育学院教师)。

  本修订组对《标准》前后进行了十余次修订。其中涉及全组集中的会议或全组参与的工作有:

  2007年4月初,《标准》修订启动工作会议,教育部组织专项课题组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进行全面问卷调查,本修订组则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实验省进行了深入访谈及小型会议调研,会议期间对调研工作进行了分工,修订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及规划。

  2007年4-6月初,本修订组分别进行了如下深入调研及访谈:请一些重点研究单位及大学(如,中科院、南京大学、吉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学科专家审读原《标准》,并听其看法及修改建议;对课改实验区的中学教师、教研员进行深入调研(如,江苏南京、盐城;宁夏兴庆、西夏、固原;广东英德、中山、南海、东莞、佛山、顺德;辽宁长春、阜新、大连、抚顺;山东济南;福建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坪、宁德、莆田等);与教材编写者进行深入交流(华东地区物理教材编写组的老师;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组老师等)。

  2007年8月,教育部基教司部署的专项课题组完成调研及数据统计工作,本修订组分析研究针对初中物理新课程实施的调研结果,进而制定出修改方案及进一步的修订计划,修订组的各位成员有了具体的分工。

  2007年9月,《标准》修订稿第一稿完成,修订组集中讨论具体修订内容。

  2007年10月初,修订组召开了网络会议,进一步讨论修改内容,形成《标准》修订第二稿。

  2007年11月,再次逐条讨论修订细节,完成《标准》修订稿第三稿。

  2007年12月,《标准》修订稿第四稿完成,在北京逐条讨论修改细节。在此次会议上,甘子钊先生与大家一起针对《标准》修订稿第三稿,逐条讨论了: (1)前言、理念、目标的文字推敲(前言语言调整、课程性质语言调整、课程理念语言调整、课程目标语言调整);(2)科学探究能力目标的修改条目(增加关于探究能力评价的案例、改对话式的情景陈述案例、科学探究前增加一段叙述、文字修改);(3)科学内容条目的修改(增加对每个三级主题的可评价性、增加案例的针对性、加强对核心内容的关注);(4)修改教学建议与评价建议;(5)讨论修改证据(国外课标,原大纲,调查意见);(6)列出添加、降低难度、删减的知识点等。

  2008年1月,向教育部陈小娅副部长汇报《标准》修订工作,在修改第四稿的基础上形成修订第五稿。

  2008年2月,征求福建部分教研员及中学老师意见后,修改形成第六稿。

  2008年3月,课标修订组集中到福建,进一步逐条修改,形成第七稿。

  2008年6月,征求山东、河南部分教研员及中学老师意见后,形成第八稿。

  2008年8月,在小范围讨论基础上形成准备送审的修订稿——第九稿,同时完成了送审报告,国内调研汇总,国际比较等内容的初稿。

  2008年11月,在北师大出版社编辑审读后,根据编辑修改意见形成第10稿。

  2009年3月,在附录中增加了学生实验条目,以便加强中学对实验的重视,同时完成《标准》修订第11稿。

  2009年4月,再次征求物理教研员及中学老师意见后进行了微调,形成《标准》修订第12稿。

  2009年12月,在河南郑州召开了初中物理教材研讨会,会议期间与中学物理教研员及教师就教育部的调查结果进行了深入讨论,进一步研讨了我们的困惑——即为什么一线老师对科学内容的整体感觉难,分主题又认为内容要求适中,具体到知识点则希望增加。

  2010年1月,再次准备送审,对修订稿的微调,形成《标准》修订第13稿。

  2010年7月,国家教材课程专家工作委员会在大连第一次会议后再次研读修改,形成《标准》修订第14稿,同时完成送审报告、国际比较报告、实施调研报告等修改稿。

  三.修订内容的说明

  1、关于前言、课程目标的修订

  《课标》第一部分为前言,含引子、课程性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标准设计等内容。在引子中更简洁、明确地叙述了物理学是什么,物理学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作用,义务教育阶段物理课程在提升公民科学素养方面的作用等。在课程性质中,更加明确了初中物理的课程性质,删去了与课程目标重叠的内容。在课程基本理念中,将“注重学生发展,改变学科本位”调整为“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科学素养”,将“构建新的评价体系”调整为“注重评价改革导向,促进学生不断发展”,而其它内容仅做文字小调整。

  《课标》第二部分为课程目标,含总目标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分维度目标。对总目标,从知识、能力、情感、科学技术社会等方面进行了梳理与微调;对“知识与技能”分目标,将行为动词“初步认识”统一为“认识”,其它仅做文字推敲;对“过程与方法”分目标,从观察能力、信息收集能力、分析概括能力、交流能力、自学能力达成及研究方法应用等方面进行了重新梳理;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分目标,仅做了文字推敲。

  2、关于内容标准中科学探究的修订

  《课标》中第三部分为内容标准,其中含科学探究、科学内容两部分。这两部分是本次修改的重点,因此特将科学探究与科学内容的修订分开汇报。首先汇报关于科学探究内容的修改。

  (1)“科学探究能力目标”的修订

  在原课标“科学探究”前言的第1、2自然段,修订时合并为一个自然段,从三个维度概述科学探究的目的,使前言更加精炼、明确。

  原课标科学探究能力中的“交流与合作” 要素,现修订为“表达与交流”,和化学和生物课程标准的说法相统一。对原课标“科学探究能力的基本要求”的部分条目做了微调,少量文字修改,但总体要求不变。

  (2) “科学探究案例”的修订

  原课标有两个科学探究案例,其类型相近。修订时删去了其中一个案例,补充了两个。修订后的三个案例具有比较合理的内容结构:既有课内探究,也有课外探究;既有完整探究过程,也有部分探究要素的强调;既有按教材设计的探究内容,也有自选课题的探究内容。探究案例的选择和设计,充分考虑了调查中教师所反映的对科学探究案例类型的需求。另外,在每一个案例后,增写了一段“评析”,旨在分析本案例的特点以及所实现的具体目标,对该科学探究案例的设计、实施进行解读。根据教育部对《标准》文本统一规定,科学探究案例放进了附录。

  3、关于内容标准中科学内容的修订

  《课标》中科学内容含“物质”、“运动与相互作用”及“能量”三大一级主题,在每个一级主题下有若干二级主题,每个二级主题下又有若干三级主题。这次保留了原课标中的一级、二级主题,主要针对三级主题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有如下几个方面:

  (1)规范行为动词,增加可评价性

  为了便于评价,便于理解课标中的条目,本次修改进一步规范了行为动词。如,删去原课标中的“认识”、“初步”等行为动词,整合了行为动词的种类,以便明确要求,便于评价。

  另外,对一些条目的行为动词做了调整。如原课标条目“理解欧姆定律,并能进行简单计算”规范为“理解欧姆定律”,因为“理解”已有计算之意;再如,原课标条目“探究通电螺线管外部磁场的方向”规范为“探究并了解通电螺线管外部磁场的方向”,因为对该条目不仅要求探究过程而且要求了解探究的结果。

  (2)细化条目,明确要求

  在原课标中有些内容条目比较原则,不便于评价,本次修改对有些条目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这便于教学,也便于评价。如原课标条目“探究并了解光的反射和折射的规律”细化为“探究并了解光的反射定律、探究并了解光的折射现象及其特点。”这不仅增加可评价性,而且明确对光的反射与光的折射的不同要求,避免了盲目地人为拔高。

  (3)适当删减或整合内容条目

  删去一些与物理关联不强的条目,适当减少内容。如“能从生活或社会应用的角度,对物质进行分类”在化学学科已有类似条目,故删去,再如在“比较色光混合与颜料混合的不同现象”中删去了“颜料混合”有关内容。

  另外,整合部分条目。如将半导体、超导体、纳米材料等有关条目合并为“通过收集信息,了解一些新材料的应用和发展前景。了解新材料的发展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而原来相关的三个条目则作为例子列入。这样既降低了难度,又为教材编写和教师教学留下了更多空间。

  (4)适当增加条目,以利落实三维课程目标

  适当增加条目,弥补个别遗漏。如增加了“通过实验,观察摩擦起电现象,探究并了解同种电荷相斥,异种电荷相吸。”因调查得知,此条目在小学科学、高中物理皆未明确要求;此内容与生产生活联系密切;此内容对后续学习有一定影响;中学生掌握该概念不难。

  适当增加个别条目,以便明确要求。如增加了“了解串、并联电路电流和电压的特点。”进一步明确串、并联中仅要求了电流、电压,未要求电阻,避免老师盲目拔高。

  适当增加一些强调探究过程、注重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落实的条目。如“通过实验,探究液体压强与那些因素有关”,“能在个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所作为”等等。

  4、关于实施建议的修改

  《课标》第四部分实施建议含有“教学建议”、 “评价建议”、“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建议”、“教科书编写建议”等内容。根据调查结果,本次我们侧重修改了“教学建议”及“评价建议”,至于“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建议”、“教科书编写建议”则仅做了文字修订。

  在“教学建议”中修改了小标题。基本保留原有结构,对标题略做修改:“重视科学探究式教学”、“加强物理学与生活、社会的联系”。另增两个主题:“发挥实验在物理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在科学内容教学中注重落实三维课程目标”。其次,还对教学建议的文字进行了修改。对以上四个主题陈述教学建议时,为便于教师掌握,皆注重内容结构的逻辑性,关注参考建议的可操作性,强调新课程理念的落实。

  在修改“评价建议”时,文本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了该建议的指导思想以及实施评价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修改了评价内容,以增加评价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和逻辑性;进一步介绍了评价的多种方法,对操作方式也提出了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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